道路交通安全法35条规定内容

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机械非机动车必须靠右侧通行。

《道路安全法》第三十五条:通过路口时行人过马路时,应当使用人行横道或者街道交叉设施,在穿越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、穿越人行横道或者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区过马路时,《道路交通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机动车、机动车辆必须靠右侧通行。

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:机动车必须靠右侧行驶。根据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,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靠右侧行驶。-机动车必须靠右侧行驶。

《道路安全法》第十九条第一款:驾驶车辆,应当依照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取得驾驶证:可以第三十条允许五辆非机动车靠右侧行驶。

道路施工需要封路停止交通的,必须公告。除紧急情况等特殊情况外,提前5天向社会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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