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规定

地区:四川成都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驾驶畜力车在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必须下车牵引动物,下车时,驾驶人必须遵守《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条规定: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,阻碍交通,造成通行困难的,必须开启警示闪光灯按照规定设置在车辆后方50米至100米处,夜间也必须开启侧灯、示廓灯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保护人身安全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和其他法人的权益。交通安全法的适用,取决于下列情形:一、道路交通事故,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。二、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;未设立安全机构的,由区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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